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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人员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0-03-20    作者:    文章来源:     修改:保卫处    浏览次数:

    学校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保卫处代表学校负责对学校保安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考核按月进行,按照百分制,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扣分制,每分10元,款项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得分低于60分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服从保卫处管理,爱岗敬业,积极维护校内安全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思进取、不遵守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悔改的人员,坚决辞退。

    二、工作态度

    严格履行保安职责,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热情和规范的做好门卫管理工作,对来访的人员、家长要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按学校规定:来访人员要与领导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工作纪律

    1.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穿制服上岗,着装统一整齐、仪表端庄、说话和气、用语规范、在岗期间严禁吸烟、喝酒。 值勤保安人员不得召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迟到、脱岗、空岗、睡岗、早退。(发现一次扣五分)

    2.保安人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学院工作中获知的学院明确要求的保密信息,严禁监守自盗。(一经发现扣五分)

    3.学院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控制事态,上报有关领导处置。不允许谎报,瞒报,私下处理事件,不当得利。危及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及影响教学秩序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和公安派出所。(发现一次扣五分)

    4.值勤保安对进出学院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院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当班保安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向保卫处汇报,待核实相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当班保安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未按要求登记扣五分)

    5.做好巡逻工作。夜间巡逻每2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和指定地点,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员报告。并准确填写巡逻记录。(未按要求巡逻扣五分)

    6.做好值班室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值班室内外每日打扫,物品有序摆放;负责学院门前卫生的打扫、门口及周围有贴广告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清理。(不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扣五分)

    7.保安人员午饭时间:11:00--12:00,晚饭时间:17:30--18:30,实行轮班吃饭,保证各个岗位有1人在岗,其他时间不少于2人在岗。(脱岗一次扣十分)

    8.校内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出入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包括送货的车辆)要认真核查,礼貌接待,及时做好登记(存档备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校校园。(不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未做登记扣五分)

    9.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严禁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监控室,操作监控设备,查看、复制、删除录像资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保护好各种监控设备、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不利用监控平台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违规一项扣五分)

    版权所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保卫处